xinfan 发表于 2024-4-29 16:48

成都市武侯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大麦推卸责任[已回复]

4月28日在大麦网购买的由成都市武侯区文旅局指导,由成都市武侯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主办的荣耀武侯斯诺克明星邀请赛,购买时由于购票人信息勾选错误,需要进行退票,与大麦网客服沟通,拒绝退款,庚即又与主办方武侯文创公司联系,从早上开始联系,主办方说退票以大麦为准,大麦说要主办方统一就可以办理退票,相互进行推诿,在并未出票的情况下拒绝消费者正当退票理由,明明都未进行出票却不退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因此一经售出不予退换的单方面规定不合理不合法,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经营者采用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如在大麦网销售演出门票),消费者在购买后的七天内提出退票是合法的。这是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而大麦的“不予退换”政策显然与这一法律规定相违背大麦的行为还可能构成利用格式条款和技术手段来限制和排除消费者在合理时间使用内退票或改签的合法权益,从而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还侵犯了消费者基本权利。建议主办方武侯文创、大麦网退款,停止霸王条款消费者!建议市场监管局和文旅局处理!13541238040

武侯文创公司 发表于 2024-5-8 16:27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文创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司核实,购票人已向大麦网客服提供其不可抗力佐证材料,大麦网已根据其诉求进行了退票处理。以上问题已于2024年05月06日11时00分致电于您。

   武侯文创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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